11日公開的法庭文件顯示,美國當局在實施“棱鏡”秘密監聽項目過程中,曾經以國家安全的名義要求雅虎公司向情報機構提供用戶數據,並威脅稱,如果不予配合,雅虎公司將面臨每天高達25萬美元的罰款。
  雅虎公司首席法律顧問羅恩·貝爾說,美國政府2007年“修改了一項重要的法律,要求通過網絡公司獲得用戶信息”。
  但雅虎公司認為這一做法違反憲法,拒絕配合,並向法庭提出異議。貝爾透露,美國政府曾經威脅,如果雅虎公司拒絕配合,將面臨每天25萬美元的罰款。
  美國涉外情報調查法院11日下令公開當時的法庭文件,長達1500多頁。這些文件顯示,雅虎公司認為,美國政府的請求違反憲法,因為這相當於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,監聽美國公民的私人通信。
  雅虎公司在一份法庭文件中說:“美國最高法院從沒有批准對美國公民進行未經授權的監聽。”
  在另一份法庭文件中,時任美國國家情報總監邁克爾·麥康奈爾為政府立場辯護稱,恐怖分子通過雅虎免費郵箱在互聯網上交流,如果雅虎公司一再拖延提供相關用戶信息,將影響情報收集工作,可能給美國造成巨大傷害。
  法庭文件顯示,時任布什政府立場強硬,甚至認為美國涉外情報調查法院不應該受理雅虎公司的控訴。由時任美國司法部長邁克爾·穆凱西簽署的一份法庭文件認為,涉外情報調查法院錯誤地允許雅虎公司對這項法令提出異議。
  最終,雅虎公司的法律抗爭以失敗收場。日期標註為2008年5月14日的一份文件顯示,雅虎公司在兩天前開始向美國政府提供一些用戶的數據。
  去年6月初,美國防務承包商雇員愛德華·斯諾登通過媒體向外界披露了國家安全局旗下“棱鏡”秘密項目。
  這一項目直接接入9家美國互聯網公司的服務器,挖掘數據以搜集情報,包括微軟、雅虎、谷歌、蘋果等在內的9家美國互聯網公司被指參與該項目。
  貝爾歡迎涉外情報調查法院此次公開法庭文件,希望這能夠促進有關隱私、合法程序和情報收集之間關係的討論。
  張偉 新華社供本報特稿  (原標題:雅虎稱被美政府威脅:不交數據就罰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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